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老公和小三纠缠长达8年,小三在这期间不间断的骚扰我和婆婆公公家,这次老公要和她分开,她威胁要分手费10万,要不就举报,或者拉横幅去单位闹

婚外情
2023-12-27 13:26:12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法律分析:在当今社会,随着社交软件的发展,感情有很多不稳定的因素。时常会出现第三者插入的现象,那么被小三的一方可以要求索赔吗?这里讨论的小三或被小三的关系,均指在婚姻关系中,不包含恋爱关系中的小三,恋爱关系是不被法律调整的范畴,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主张要求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说婚姻出轨一方与小三达到同居的程度,无过错方是可以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这种情况下,请求损害赔偿的相对方仅仅是婚姻中有过错的一方,不能直接向小三主张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第一千零七十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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