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在幼儿园下楼梯摔倒,导致胳膊关节断了,该怎么要求校方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2-27 13: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儿童在幼儿园受伤之后,具有赔偿责任的责任人进行赔偿的标准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等。《民法典》规定,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幼儿园儿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是过错推定责任。幼儿园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应当赔偿的是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具体标准各省市略有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一、小孩在学校受伤怎么赔偿
    1、小孩在学校里受伤赔偿如下:
    (1)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二、在学校两个小孩打架受伤谁负责
    未成年人在学校打架的,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它有没尽到监护管理的职责。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的是,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
    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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