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房子给租客,合同上写的9月20开始租,我先收了一个月的押金,后面她说有事口头答应她到26号,按租客要求配了新家具,后面租客还提要求,我不同意再配东西,她说那些新家具味道太大,自己头痛生病,要去医院,我就说不租了,这时我还需要退押金吗

房屋租赁
2023-12-27 14:32:1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可以退的,但这种情况属于违约,具体可以协商。
    1、租房押金一般用于承租人的违约行为的制约,如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退租、损坏物品中、没有交纳水电费等等。
    2、如果没有上述行为,那么可以要求在租期到或者解除租赁合同时退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可以退还部分。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进行退房退租;出租人拒绝协商的,属于承租人单方违约,出租人有权扣留相应房租充当违约金或者房租劝退额外要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但租赁物危害健康以及出现其他法定情形迫使提前中止租房合同的,承租人不需要支付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