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一起生活了20多年,但没领结婚证怎么离婚

离婚
2019-06-25 13:12: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的婚姻债务是指夫妻双方依法进行结婚后,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有关债务。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能够确定相关的债务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婚姻债务的,可以依法请求对方共同承担这部分债务,但是一般情况下这一约定仅仅在夫妻双方之间产生效力而不能对抗债权人。
  • 领结婚证后再买房,离婚后如何分割房产?
    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
    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 您好,根据您的陈述和有关法律规定,如果仅涉及同居关系的解除,无需通过人民法院,自行解除即可,如果还涉及到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问题,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理由如下:
    1.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
    2.就财产分割问题,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3.就子女抚养问题,你们的孩子为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与婚生子女的地位权利义务相同,即使解除同居关系,双方仍然是子女的监护人,应共同承担抚养义务。
    4.女方提出经济补偿于法无据,您可以拒绝支付。希望为您提供的法律服务给您带来帮助。
  • 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不属于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不能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处理。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财产和孩子抚养问题,协商不成有争议的,可到法院诉讼处理。
    经法院确认双方属于以夫妻名义居住生活的同居关系的,可根据民法通则(明日将为民法总则)及相关司法解释处理,即除去双方能举证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外,按照共有财产处理,一般应均分。
    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由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生活环境及孩子的成长需要等综合情况确定。孩子处于哺乳期的,应由其母亲抚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