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了女方不给退彩礼钱

彩礼
2023-12-27 16:0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女方不一定需要退彩礼。
    首先,彩礼,又称聘礼,是指男方按照当地习俗,在婚前给予女方的,用以表示与对方缔结婚姻诚意的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物。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彩礼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几种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需要注意的是,适用以上第二种和 第三种情形,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钱不返还的,可以起诉拒绝返还彩礼的一方。对于已经缔结婚姻的,在离婚时要求返还彩礼的原被告是缔结婚姻的男女双方;对于已经给付彩礼但缔结婚姻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要求返还彩礼的案件,当事人除了缔结婚姻的男女双方,也应该包括缔结婚姻双方当事人的父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钱要回的办法:若能协商一致,可协商要回彩礼,若协商不成的,夫妻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三种情况之一,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回彩礼钱。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