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起诉了不知道对方是谁?账号被冻结了

2023-12-27 19:1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法院有权冻结他人个人账户的情况有以下三种:
    1、在民事诉讼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冻结对方当事人的账户。
    2、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依职权冻结被执行人的个人账户。
    3、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前保全申请,可以冻结被申请人的账户。法院冻结账户的期限是六个月,但在期满之前,可以办理继行冻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情况有以下三种:
    1、在民事诉讼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冻结对方当事人的账户。
    2、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依职权冻结被执行人的个人账户。
    3、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前保全申请,可以冻结被申请人的账户。法院冻结账户的期限是六个月,但在期满之前,可以办理继行冻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 个人无法查询对方账户是否冻结。但在诉讼中,人民法院一旦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会将裁定书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由此可得知账户冻结。
    公安、检察、法院、税务部门和海关有查询、冻结、扣划存款的权力。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