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离家出走,找不到人,另一方想离婚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夫妻一方离家出走达到一定年限的,下落不明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先请求法院宣告自己的配偶失踪,法院宣告配偶失踪后另一方当事人再以配偶失踪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经查证情况属实的,法院会判决双方离婚。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