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我对象没领证,现在小孩两周半还没上户口,我觉得我们俩过不下去了,我可以把小孩户口上在我名下嘛?受法律保护嘛?

2019-06-25 14:00: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孩子上户口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需要带的证件:

    1、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2、需要带父母的结婚证。

    3、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
    4、准生证。带着在街道办事处盖好章的准生证到派出所。
    5、户口本。父亲或者母亲一方的户口本。
  • 孩子上户口一般需要民政局登记时的《结婚证》,子女出生时医院出具的子女《出生证明》,计生办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父母任意一方(落户方)的单位户籍员出具的《出生人口上报单》,当地妇幼保健院出具的《妇幼保健证明》,父母任意一方(落户方)的户籍本带着以上手续和证明,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 1、农村有房无户口的,拆迁的应只给予房屋的补偿,而没有安置补助。
    2、农村有房无户口,应认定没有该村的村民资格,因此不能享受村民待遇,即不能享受到只有该村村民才能享受到的待遇。只有该村村民才能享受到的待遇,比如家庭承包土地分配待遇、房屋拆迁时的安置补助待遇,等。
    3、农村房屋拆迁,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依附于土地征收,房屋被当作地上附着物对待。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时,对被拆迁房屋的,既有房屋的补偿,也有人口的安置补助。对房屋的补偿以评估价为标准,结合房屋成新,给予货币补偿;对人口的安置补助,即对具有村民资格的人给予安置补助,往往表现为人均给予若干安置房面积,也可能是每户给予若干宅基地面积。
    4、综上,在农村有房无户口的,因房屋系合法财产,所以在拆迁时应当给予房屋的货币补偿,但因没有该的村民资格,因而不能享受到安置补助待遇,即不能得到安置房面积或者宅基地面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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