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祸致人死亡我们家属方不追究对方责任,对方可否免除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27 20:10: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肇事撞死人并不一定非要取得谅解书不可。但是开车撞死人既涉及交通肇事罪的刑事案件审理,又涉及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的部分。如果取得死者家属的谅解,刑事部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此,取得死者家属的谅解书是很重要的。被害人或其家属是不出具谅解书,应由其自行决定,应由其自愿出具,不管任何部门任何个人,都无权强制要求出具谅解书。但在实践中,涉嫌犯罪的当事人为了争取法院从轻处罚,往往是通过协商进行赔偿,进而要求被害人或家属出具谅解书,而如果不肯出具谅解书的,就有可能无法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进行赔偿。
    所以,作为交通事故中死亡的死者家属,如果想要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进行赔偿的,就应该考虑出具谅解书;如果协商不成的,则可以拒绝出具谅解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负同等责任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不需要取得死者家属谅解书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 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如果由于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从而需要获得赔偿的是其依法负有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还有受害人的近亲属。但是如果在交通事故中没有办法确认死者的具体身份,无法确定诉讼主体的。
    那么相关的权利人一般是很难知悉交通事故情况,也很难及时主张赔偿权利的。法律依据:《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19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被侵权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无近亲属或近亲属不明,未经法律授权的机关或者有关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死亡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