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鉴定一般可以找以下部门:
1、中华人民
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地方的质量技术监督局;
3、地方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4、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5、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一、危房鉴定找什么部门
1、危房鉴定一般可以找以下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地方的质量技术监督局;
(3)地方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4)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5)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2、法律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六条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并统一启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
第十四条
鉴定危险房屋执行部颁《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对工业建筑、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及文物保护建筑等的鉴定,还应参照有关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
二、对危房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向当地鉴定机构提供鉴定申请时,必须持有证明其具备相关
民事权利的合法证件。
鉴定机构接到鉴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鉴定。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受理申请;
2、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状况;
3、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
4、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
5、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
6、签发鉴定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