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一起上班欠了我4000块钱然后他工作工资不要跑路了 然后他一直不上班 也不还钱 我需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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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了钱不还最有效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建议到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
劳动仲裁,通过劳动
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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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欠工钱不还可以报警,但最恰当的办法是与其他一同被拖欠工资的工友们一起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者向当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还是无法解决问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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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欠钱不还索要的方法:首先可以先和老板进行协商,要求还钱。对方不还钱的,尽早去法院起诉,以免超过
诉讼时效后,权利受损。同时一定要将借条等
证据保存好。法院判决后,仍不还钱的话,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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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