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房户能否同样享受业主权利

房屋租赁
2023-12-28 09:1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房户能享受部分业主权利。租房户对房屋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的租房户属于物业公司的服务对象之一,有权行使业主的部分权利,可以直接与物业公司对物业服务的有关事项进行商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三百二十三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 租房户能享受业主部分权利。业主权利包括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对共有部分的使用权、收益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罢免权、知情权、监督权、撤销权,享受物业服务的权利,获得行政机关协助的权利;租房户权利包括对共有部分的使用权、收益权,享受物业服务的权利,获得行政机关协助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三百二十三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 租房户能享受部分业主权利。租房户可以通过租赁的方式暂时的获得房屋的使用权,依法享有对共有部分的使用权、收益权,一并享受物业服务的权利、获得行政机关协助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三百二十三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