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户能享受部分业主权利。租房户对房屋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按期缴纳
物业管理费的租房户属于物业公司的服务对象之一,有权行使业主的部分权利,可以直接与物业公司对物业服务的有关事项进行商讨。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
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三百二十三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