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就是我的公司要调整,我的岗位要改成外包来做,然后让我转岗去其他岗位,我不转,这属于被迫离职吗?能拿到补偿金吗?而且公司还没给我交过社保

社会保险
2023-12-28 09:1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是应当服从单位安排进行工作的。但也有特殊情形,比如说,员工和用人单位有约定固定岗位的,用人单位调岗应征得该员工同意。未经该员工同意调岗,员工有权拒绝。
    单位因员工不服从安排辞退员工的,应恢复原岗位或向员工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员工和用人单位没有约定固定岗位,实际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岗位也不是固定的情况下,单位可根据需要进行调岗。
    但调岗后的工资待遇低于原有待遇或者同岗位待遇的,员工可以拒绝。用人单位未降低待遇,员工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的,用人单位有权辞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不接受公司的调岗安排,辞职有赔偿。内部调岗,是为满足公司人员需求及员工个人发展需要,在公司内部对员工的岗位进行调整,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包括内部岗位调整,职务晋升,降职等。
    利用条件的差异,相互补充以提高整体效益的措施称为补偿。补偿的基本意思有弥补缺陷,抵消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调换岗位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1、调岗必须是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必然需要;
    2、调岗必须不具备惩罚性和侮辱性;
    3、调岗职位必须与原职位有关联,待遇必须与原待遇持平或上升,而不得下降;
    4、调岗必须符合员工实际情况,人职匹配越高越好;
    5、员工不能胜任现任岗位,必须由用人单位举证;
    6、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情形。
  • 劳动者因公司调岗而辞职,如果公司是强制调岗的,公司不要赔偿,但是要依法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