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伙人欠钱不还,合同已到期,她拖着不露面,我该怎么办?

2019-06-25 15:01: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解决欠款纠纷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诉讼只是其中方式之一,在此想重点提示一下对“诉讼”的正确认识:对债权人来说,如果协商调解无法索要欠款,就会想到起诉,但对于此类纠纷,不要单纯的认为,诉讼就必须要走繁琐的立案、开庭、判决等程序。
    其实,还有一种简单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此方式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只要符合: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权人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同时,法律还规定: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故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操作得当就可以以最短的时间收到追讨债务的最佳效果。
  • 带上相关证据自己去法院起诉追讨。或者委托律师追讨。
    其法理依据:《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第八十五条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八十八条 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
    《合同法》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的债务变为自然债务,权利人仍享有实体权利,因此权利人接受义务人履行所获利益并非不当得利,应受法律保护。这是因为,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义务人之间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并没有因此消灭,而是由法定之债转变为自然之债,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强制性的债权债务关系,只存在一种客观事实。
    对于这种自然之债,义务人可以不履行,权利人也不能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但是义务人自愿履行的,权利人有权接受。《民法总则》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并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反悔的,不予支持。
  • 关于租赁合同到期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例如,有的承租人在原租赁合同到期后想续约却被出租人拒,认为出租人不愿续约侵犯了自己的权利,问律师有没有办法维权。然而从法律上看,既然约定了期限,就必须认识到这个期限对双方是有约束力的,到了期限后,自己还能否继续使用,能否续约,不是自己一方能决定的,另一方完全有权拒绝续约,甚至不需要什么合理的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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