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通过淮阴中通快运通,发了八件货,有一件货物在快递过程中损坏,价值两千多快递公司却只愿意赔偿100元,而且我要买保价,快递员误导我说不用买,是默认保价的,现在却又说:保丢不保损,只愿意赔偿100元

消费者维权
2023-12-28 09:4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选择保价服务品种的,若快件毁损灭失的,由快递服务单位在约定保价价值内按实际损失赔偿;若赔偿不足保价价值的,可按比例退还保价费。超过寄件人声明价值的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合同;对于没有选择保价服务的,寄件人确认该快件价值在人民币500元内,快递服务单位在该价值内按实际价值赔偿。法律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
    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 快递保价的物品损坏不一定能全额赔偿。保价快递:保价快递丢失或全部损坏,按保险金额赔偿;部分损坏或内部件短,按保险金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赔偿。未保价快递:承运人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坏和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约定货物损坏和损失的赔偿金额的,按照约定计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快递物品丢失、损坏,只赔保价费一般是合理的。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但是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规定义务的除外。法律依据:《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