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4楼,现在阳台漏水,有冰溜子,万一砸到人,我有责任吗,这个房子是中介装修了,我没有参与,买完就是精装修的

财产损害赔偿
2023-12-28 11:1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楼顶阳台顶面漏水,如系楼上业主造成的,由该业主负责。如果是房屋质量问题引起的,且保修期尚未届满,由开发商负责维修。如果开发商拒绝维修,由其承担业主自行维修的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具体分情况来确定责任方:
    (一)如果新装修的房屋重新做了防水,而因为防水问题导致漏水,开发商是不承担责任的,但如果是因为住宅的质量问题导致的漏水,需要开发商负责。
    (二)查清情况后,如果楼上漏水的原因实为楼上邻居的原因造成的话,受损业主可根据自己掌握的情况,向楼上或邻居讲清情况,提出修补要求及修补期间对自己造成损害的赔偿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二百八十九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 法律分析:第一,开发商与你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对于房屋是否由物业公司来维修,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如果是开发商保修期内的,应由开发商来维修。 如果过了保修期,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如果阳台漏水是因外部缝隙所致,即由于公共部位的原因所致,应归属于物业公司负责维修的外墙面范畴,当然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是如果房屋漏水是由于业主自用部位使用不当,或防水未处理好造成的,则由业主承担责任。
    如果确系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