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诉讼时夫妻感情破裂有哪些证据

起诉离婚
2023-12-28 11: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诉讼感情破裂证据包括: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行为人出具的保证书、道歉书、悔过书等,婚外情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电脑博客日记、聊天记录等;
    2、实施家庭暴力的,邻居的证人证言、伤情鉴定报告;
    3、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分居协议、异地居住证、涉及分居的聊天记录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 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
    1、夫妻一方出轨并且与他人有重婚行为的证人证言;
    2、夫妻一方间歇性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的照片;
    3、夫妻一方长期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另一方进行报警的报警记录;
    4、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双方签订的分居协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诉讼时夫妻感情破裂有以下证据:
    1、夫妻一方存在家暴的证据,如受害人的家暴验伤报告等。
    2、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证据,如一方的房屋租赁合同
    3、一方存在重婚的证据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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