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一个朋友同其亲戚老表承包了渔民的湖面,搞养殖,由于我朋友本身资金不够,再加上他老表只允许我朋友投资,不带外人,所以我朋友从我这里拿走了二十万元现金,并出具了收条,内容是他收到了我的二十万现金,作渔湖投资,收款人是我朋友本人。全程我没有参与,他也告诉我我如果有钱在里面,他老表是不会同意的,所以一直以我朋友名义进行投资的,15年年底我朋友告诉我所有的钱都打了水漂,我没有和他签定股东协议,没有全程参与,是他拿我的钱去投资渔湖养殖的,他投资失败和我没有关系,我的二十万本金请问能否追回来,刚开始我朋友拿钱的时候,只是和我说这二十万我也是股东,年底进行分红,这只是口头协议,因朋友老表是大股东,所有管理人员都是他老表的人,在这期间我告诫他要有人参与进去管理,可他不理不睬,总说不会亏,15年底才说全亏了,请问我的钱能否要回来,盼复!叩谢!

2019-06-25 15:25:3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必须有书面离婚协议书,或者到民政局当场填写离婚协议书。因为手里协议离婚的前提是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口说无凭。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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