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的拆迁房,安置协议上写的儿子名字,这种情况算谁的房产

拆迁补偿
2023-12-28 13:3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这个具体还要看协议上签的是谁的,约定的安置补偿对象是谁


  • 法律分析:拆迁房在登记时写儿子名字,就形成了赠与合同,此时记在儿子名下的拆迁房就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了,属于父母对儿子的赠与。就不再是夫妻共同财产了。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这种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法律分析:父母的拆迁安置房能否直接写上子女的名字,要看子女与父母是否属同一户宅基地家庭的成员。农村宅基地住房建造,以户为单位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该住房建设申请书上除填写户主姓名外,还会写上该户其他家庭人员的姓名。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