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法人代表的免责方式:挂名法人代表有约定协议免责的,可以依法免责。法律规定,挂名法人,是指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参加设立公司,实际上并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均由他方投入,该不出资一方即为挂名法人。
法人代表一般代表法人,需要承受公司的责任,但有协议免责的法人代表可以免除相关责任。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九条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