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感觉被医院骗了!我在手机资讯的做包皮手术,术后医院给我检查,检查说我须要做治疗,须要几百一千多,结果治疗了十几天,花了两万,都还没好,还说要换仪器治疗,一次治疗费4千多,一天给我安排了三次治疗,都还说没好,给我开了三天的药五百多!而且在治疗室只看得到电脑上的治疗结果,也不知道是不是早就保存好的图片

医疗事故纠纷
2023-12-28 14: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如果有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患者对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争议引发纠纷的,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经鉴定存在过错的,美容机构或者医疗机构应当进行相应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