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里人---1个月以前开车撞到骑电动车的人60岁左右,已经正常报警,被撞者腿部骨折已经出院在家养伤,现在听说被撞者又去养老院了,这个事不知道我该怎么处理,我要等他把病完全养好么?在养老院的消费还用我承担么?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28 15:12:1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法律分析: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护理的时长。
    从受害人遭遇伤害起,到受害人恢复自理生活能力为止,算是护理期限。因受交通事故的影响造成残疾导致没有了自理生活的能力,那么护理期限应该按照受害人的年龄、健康状态等因素进行合理的确定,但是期限无法超过20年。
    在司法实践情况中,受害人的伤害残疾等级受到考虑,护理时间一般最长在5年,如果期限超过五年的,受害人可以另行主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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