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做伤残鉴定要什么证明

工伤索赔
2023-12-28 15: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做伤残鉴定需要的证明材料:
    1、被鉴定人的身份信息的材料;
    2、负责受害人诊治的医疗机构病历、检验报告;
    3、如果属于工伤的,还需要工伤认定书;
    4、司法鉴定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 做工伤鉴定需要的证明有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职工治疗工伤的费用凭证以及职工个人的身份证明等。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需要的证明:
    1、负责受害人诊治的医疗机构病历、检验报告;
    2、被鉴定人的身份信息的材料;
    3、如果属于工伤的,还需要工伤认定书;
    4、司法鉴定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