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门面房新租户,已于房东签过合同。但原租户以各种理由赖着不走,故意在屋里放置物品,造成我无法搬进。房东也无可奈何。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我可以把他的物品强行搬走么?

房屋租赁
2023-12-28 16:20: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东可以强制要求租户进行搬迁吗?
    1、用强制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是当然没有问题的,但应当注意方式方法的使用。
    2、若是直接私自进入房间,将租户的东西进行清理,但一旦有任何的损损坏,租客是有权要求房东进行赔偿的。
    二、正确的做法是什么呢?
    1、通知租户,如果不在规定时间内搬走,便进行断水断电的安排。可以进行房屋清空,但是需要把比较贵重的东西另行妥善安置。比较简单的衣服和床上用品直接打包找个闲置空房一归置就好了。
    电脑或者其他的贵重物品打包放在你能随时看到的地方就好了。
    2、选择报警,告知相应辖区派出所,由警察进行出面进行调解处理。
    如果仍无法解决,那就再进行起诉处理。胜诉后,法院会办理强制执行。
    房主可以提前联系物业管理,做好见证,使用强制手段要求租户搬走。
    尽量不要出现肢体冲突和暴力,如果损害到租户的人身安全,反而对房东的正常诉讼造成不利。
  • 租户拒绝搬出能起诉。房东可以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请公证人员对租户的物品进行现场清点、封存并出具公证书,清点财物时注意签字备案;同时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强制租户搬离房屋并承担违约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租户拒绝搬出能起诉。房东可以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请公证人员对租户的物品进行现场清点、封存并出具公证书,清点财物时注意签字备案;同时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强制租户搬离房屋并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