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二审不一定要开庭,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上诉案件后,会组成合议庭,如果上诉案件属于以下情形,合议庭可以选择不开庭审理:
1、上诉人提出的上诉请求不成立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存在错误的;
3、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被发回重审的;
4、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下列上诉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可以不开庭审理:
(一)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
(二)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
(四)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