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可以互换。互换具体指的是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互换双方应当签订民事
合同。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承包方可以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出租(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经营权,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入股,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经营权作价出资,成为公司、
合作经济组织等股东或者成员,并用于农业生产经营。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
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并向发包方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