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园来了一对双胞胎,来了两个礼拜。老师领上去厕所,在回来的途中,弟弟从背后把姐姐推倒,导致姐姐右臂骨折。我园长领上家长去了5家医院,现在已经13天了。医生说没事!回家休息。我园园长拿东西领上老师去家看望3次。大骨汤我园承担。医药费都是由我园承担。家长提出误工费,这是不是由我园承担?推倒孩子的家长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呢?

妇幼权益
2019-06-25 16:45:1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 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指在一般情况下,构成侵权行为所必须具备的因素。只有同时具备这些因素,侵权行为才能成立。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有加害行为、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四个方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