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在户籍所在地能离婚

协议离婚
2023-12-28 21:0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在户口当地能否离婚应当分情况讨论:
    1、协议离婚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结婚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不在户口当地不一定能离婚,应根据下列剧情情况而定;
    1、协议离婚的,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不在户口当地不能离婚;
    2、诉讼离婚的,不在户口当地也能离婚。但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结婚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离婚不一定在户籍所在地,如果是诉讼离婚可以在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有两种途径:如果是协议离婚,应当到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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