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鉴定标准的规定有什么

工伤索赔
2023-12-29 01:0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鉴定标准的规定是:工伤鉴定分为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等级鉴定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等级鉴定分为十个伤残等级,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级鉴定分为三个等级。
    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鉴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工伤鉴定费用有下列规定: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等,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工伤鉴定标准由《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规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确定工伤伤残等级:功能障碍;器官损伤;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其他。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4.
    1.1依据工伤致残者于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附录A为各门类工伤、职业病致残分级判定基准。附录B为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法律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4.
    1.1依据工伤致残者于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附录A为各门类工伤、职业病致残分级判定基准。附录B为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4.
    1.1依据工伤致残者于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附录A为各门类工伤、职业病致残分级判定基准。附录B为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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