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下诉前鉴定的问题

2023-12-29 02:41: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诉前鉴定程序是: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
    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
    3、进行鉴定,需经过初次鉴定,补充鉴定,重新鉴定,复核鉴定;
    4、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5、出庭,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
    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是什么:
    1、执行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2、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3、立案后,准备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时一般是生效判决后6个月内结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 诉前鉴定是指在法院尚未立案受理前,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时人协商后委托鉴定机构对民事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作出专业分析和鉴别的行为。诉讼中鉴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
    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 法律分析:诉前司法鉴定评估的规定 诉前鉴定是指在法院尚未立案受理前,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时人协商后委托鉴定机构对民事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作出专业分析和鉴别的行为。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