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国有土地安置地可以买卖吗

土地纠纷
2023-12-29 08: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国有划拨安置地不可以买卖。在我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进行土地买卖,根据法律规定,买卖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如构成犯罪的,应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法律分析:安置地皮不可以买卖,因为土地交易必须是在国土局有备案的地块,安置地皮其实就跟农村里审批一块地,自己盖房子一样,故这个地块是不能交易的。地皮买卖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买卖,而安置地皮只有使用权,没有交易权。
    盖好房子后也只是能办房产所有权证,而不是办理房产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国有土地不可以买卖。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并不直接使用土地,而由具体单位和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收益权能一部分由土地使用者实现,一部分由国家通过收取土地使用税费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形式实现。
    中国法律禁止土地买卖,国家土地所有权一般不能流转。法律依据:《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