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坐牢罚金不交是否就是失信人员了

2023-12-29 09:1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坐牢不交罚金不会列为失信人员。对缴纳罚金的规定如下:
    1、罚金需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2、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3、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罚金是刑罚中的附加刑中的一种,刑罚只能对犯罪分子本人实施,不得株连他人。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坐牢不交罚金并不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但是罪犯不主动缴纳罚金的,法院会强制追缴。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人名单的条件有: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比如明明有钱偿还债务,却拒不执行生效的法院裁定、判决文书,拒不还钱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其次,如果被告人在判决生效后不主动缴纳罚金,法院应当强制追缴。如果当时无力缴纳或隐匿财产不予缴纳,法院什么时候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随时进行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坐牢罚金不交不是失信人员,失信人员的认定方法如下: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失信人员的处罚有哪些
    1、限制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进出高档酒店、高尔夫场等高消费场所;
    2、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乘坐飞机、高铁软卧等交通工具;
    3、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办理信用卡、贷款等金融业务;
    4、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管、法人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