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行为是有效的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3-12-29 09:40: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方赠与共同财产一般无效的。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具有共同财产的共同处分权,若一方擅自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财产的,另一方有权追回,但另一方在法定期限内予以追认,或双方事先约定可以由一方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等情形下,应当认定处分行为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八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权利,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擅自赠与共同财产,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有违民法上的公平原则,这种赠与行为应属无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夫妻单方的赠与行为不一定有法律效力。如果是夫妻一方赠与的是自己的个人财产,那么夫妻单方作为所有权人,有权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干涉,则赠与行为是有效的。如果受赠人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配偶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将财产赠与给他人的,该处分行为无效,受赠人应返还受赠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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