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间借贷案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怎样处理

债务追讨
2023-12-29 10:10: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间借贷案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分类处理方式为,如果属于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的,该法院可继续审理其中的民事部分;如果不属于民事诉讼的,则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当事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向公安机关报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民间借贷案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处理:如果是与本案不是同一法律关系的经济犯罪的,应当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处,原案则继续审理;如果是不属民间借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与本案有牵连,但与本案不是同一法律关系的经济犯罪嫌疑线索、材料,应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处,经济纠纷案件继续审理。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 民间借贷的案件在审理的时候发现涉嫌犯罪的,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处理:应当裁定驳回起诉,交案件移送到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进行立案侦查。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等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