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9年1月12日杭州发往江西的一个快递包裹,里面是一件价值1500元的羽绒服,由于对方网点派件员在派送过程中把包裹损坏,包裹内的衣服也弄破了,再明知破损的情况下,用胶带粘好继续派送,买家通过监控录像反馈给我这个情况后,我第一时间联系客服,客服在调查了一番后,告诉我派件员承认快递被他弄破了,但是赔偿和解决需要上报总部,让我耐心等7天左右,我首先给买家重新补发了一件。事情从此没有下文,期间负责我这边的业务员问过我处理好了没有,我说没有。他说帮我催催,但是直到今天2019年2月28日,XX递还是没有给我解决。到此时此刻17:11分,我接到韵达上海电话021XXXX5546,询问我这个问题有没有解决,我说没有。她告诉我:关于赔偿标准,只能赔偿我快递费的5倍,也就是40元钱,我不同意,她说最高不会超过200元赔偿金额。我还是不同意,对方问我,想要赔多少,我说衣服1500,就赔1500。她说:那是不可能的。我想问:还有没有天理了?快递公司的责任,为什么要让我们买单?希望能借助法律的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消费者维权
2019-06-25 18:43: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快递企业运送快件的损失赔偿适用于《邮政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即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也就是说,快件出现丢失或损毁时,赔偿额度应不受‘所付邮费三倍’的限制。”  消费者支付快递费,快递公司收取了快递费,双方在法律上已经形成了有效的合同关系,快递公司应当按照约定完成快递服务。
    “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快递公司工作上的失误等原因,物品丢失或者损毁,只要消费者能够提供当初快递物品的发票等价值证明,快递公司都应按照照价赔偿进行赔偿。也就是说,无论是否保价,都适用于《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民事法律关于损失赔偿的规定。
    ”没有保价的物品,消费者要保留能证明其价值的凭证,一旦物品出现丢失或损毁,可以利用凭证并依照相关的民事法律,要求快递公司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 1、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你已签收,则快递公司无任何责任。
    2、如果你还未签收,快递公司要承担侵权责任。但赔偿不会很多。因为在你寄快递或他人寄快递时你已经和快递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有关赔偿责任的事项可以在你签字的那张纸上有)
  •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根据《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人身损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人身损害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