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想问一下,公司可以对员工降级嘛,没有触犯任何错误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2-29 11:3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经双方协商可以降薪,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予以变更,变更后的内容需要通过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这当然也就包括劳动报酬的约定。
    二、特定情形可单方降薪,除了双方协商变更之外,法律赋予了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工资的权利。公司只能在以下情形中对员工降薪。
    1、员工违反公司纪律。员工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可以按照制度规定进行处罚降薪。
    2、员工无法胜任工作。
    3、依具体调岗降薪。由于工作需要,对员工调整岗位工作,因为岗位价值不同而导致薪酬的自然降低。
    4、绩效考核降薪。员工月度绩效考核连续3个月不达标,并且符合公司薪酬管理规定之条件,对其工资待遇进行降级,从而导致其薪酬的降低。
    5、公司经济陷入困难。由于公司经营困难,入不敷出,为了降低用工成本渡过危机,而在公司进行全员性的降薪。
  • 企业是不可以给员工降职处分的。根据法律规定,仲裁机构、司法部门认定“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具备以下条件:首先,要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或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充足的证据予以证明。
    当然劳动者的绩效考核是一方面,用考核的成绩与正常水平相比,如果考核成绩差于正常水平则会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其次,要证明对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或者对劳动者进行工作技能培训,或适当调整工作岗位。
    再次,经过培训或调岗后,用人单位还需证明劳动者仍不能胜任原岗位工作内容或调整后的岗位工作内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公司不可以随意对职员降职。如果职员有重大过错,则按照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可以对其降职;如果职员没有重大的过错,公司未经与职员协商,不能随意对其进行降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