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单位干了一年三个月,只签临时合同社保啥都没有交,我现在要求补交社保。19年3月入职的,请问补交社保应当从何时开始给我补交?

社会保险
2023-12-29 12: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补交社保要到本地的社会劳动保障局申请补交。普通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要由单位出具书面申请,陈述补交的事实及理由,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要准备好相关的原始资料,比如,职工本人档案或合同书,录用审批表,或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等。
    最后带上公章,到当地社保局填写相关表格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当然是可以要求原来的用人单位补交社保的,当事人可以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条等等,去当地的劳动局咨询工作人员。
  • 单位可以给员工补交前面几年的。
    如果单位成立时间大于1年,原则上单位可以为员工补交一年前的社保。单位为员工补交社保,需要当地社保局同意,且单位或被补交社保的员工愿意承担滞纳金,就没问题。
    我国法律规定,社保最多可以补交两年,意思是从补交的月份开始像前推算是按补交的时间段来计算,不是按累计月份计算。与单位协商好社保补缴问题后,由单位向社保局申请社保补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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