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多久能做鉴定

工伤索赔
2023-12-29 12: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认定书下来了,一般要在劳动者伤情相对稳定后,或者停工留薪期届满前,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 工伤认定书下来以后可以去做伤残鉴定的具体时间如下:
    1、劳动能力鉴定或伤残等级鉴定是必须治愈出院并且已经取得工伤认定书才可以申请,时限也是有规定的;
    2、如果是治愈出院前做出工伤认定的,必须在治愈出院后1个月内申请;
    3、如果是治愈出院后做出工伤认定的,必须在做出工伤认定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
    申请工伤的伤残鉴定时,一般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及复印件;
    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
    3、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身份证明资料;
    4、两份《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5、医院的首次诊断记录和出院小结,如医院首次诊断的病历等相关资料。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工伤认定决定书下来了,可以在职工伤情相对稳定,或停工留薪期满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法律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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