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经适房能买卖吗?

房屋买卖
2023-12-29 12:20: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买卖。
    1、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2、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 满五年取得房产证的经适房可以买卖。经济适用房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的房屋,在过户后五年内不得交易,同时其转让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 经济适用房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买卖的。一种是经济适用房必须要住满5年,然后就可以按照市场的价格出售;另一种就是指经济适用房如果没有住满5年,那么就不可以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的价格进行出售。法律依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