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夫妻分居两了,一方对孩子是不闻不问这算是遗弃罪吗?够起诉吗

2019-06-25 19:00:3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意见)指出:负有扶养义务且有扶养能力的人,拒绝扶养年幼、年老、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危害严重的遗弃性质的家庭暴力。根据司法实践,具有对被害人长期不予照顾、不提供生活来源;驱赶、逼迫被害人离家,致使被害人流离失所或者生存困难;遗弃患严重疾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遗弃致使被害人身体严重损害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情形,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遗弃“情节恶劣”,应当依法以遗弃罪定罪处罚二:《婚姻法》十七条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个人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三:综上简析,在夫妻没有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情况下,其中一方虽没有亲身抚养未成年子女,但在另一方的收入及家庭财产为子女生活费用的支出中,有未亲身抚养孩子一方的财产部分,应视为已提供了抚养费用的责任,在其没有驱赶逼迫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情况下,也没有其他构成遗弃恶劣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情况下,不能认定为遗弃罪,不能起诉其遗弃罪。
    反之,如果有未提供抚养费用、遗弃行为,且情节后果严重,则可依法追究其遗弃罪的法律责任!
  • 《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离婚后才会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所以法院应该不会支持分区期间的抚养费。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因此若调解无效,法院应该会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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