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办完预告登记,开发商由于还欠其他银行或是个人的债务,被起诉啦,能不能被查封。另外如果开发商破产了,房子烂尾楼要被拍卖,那么我做了预告登记的房子,能不能一起被低价拍卖掉。

拍卖
2019-06-25 19:10: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企业破产资产处置拍卖无人问津,可以进行流拍,然后重新估算价格继续再拍卖。  
    2、破产财产处置前,应当由具有法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以评估价值作底价,通过拍卖、招标等方式依法转让。  
    3、处置企业土地使用权所得不足以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不足部分应当从处置其他破产财产所得中拨付。  
    4、企业在破产前为维持生产经营,向职工筹借的款项,视为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处理,借款利息按照供款实际使用时间和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职工在企业破产前作为资本金投资的款项,视为破产财产。  
    5、破产企业的职工住房、学校、托幼园(所)、医院等福利性设施,原则上不计入破产财产,由破产企业所在地的市或者市辖区、县的人民政府接收处理,其职工由接收单位安置。但是,没有必要续办并能整体出让的,可以计入破产财产。
  • 法院拍卖债务人的房子时,债权人可以竞拍,但没有优先购买权,在房地产中有优先购买权的有以下三类人: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2、出租人出售房屋的,应该提前15日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3、共有人处分自己享有的份额的,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拍卖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但其性质是买卖,不能剥夺承租人优先购买的权利,出租人或者拍卖行依然有义务通知承租人拍卖事宜。
    具体操作可以参照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其中第十六条规定:“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应价时,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
  •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以债务人为被告的其他债务纠纷案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第
    一、已经审结但未执行完毕的,应当中止执行,由债权人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二、尚未审结且无其他被告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在企业被宣告破产后,终结诉讼。 第
    三、尚未审结并有其他被告或者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待破产程序终结后,恢复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