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在中国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吗

起诉离婚
2023-12-29 14: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在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通过履行一定的程序审查,是可以在我国是有效的。依据中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中国法院是否承认的只是外国法院判决中涉及身份关系的部分即判决离婚的内容,对其他的内容不会承认。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第1条
    对与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中国籍当事人可以根据本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对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按照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
  • 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承认:
    1、判决是在被告缺席且未得到合法传唤情况下作出的;
    2、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
    3、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4、该案件,我国法院正在审理或已作出判决,或者外国法院的判决已为我国法院所承认;
    5、判决违反我国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
    经审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承认:
    (一)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二)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
    (三)判决是在被告缺席且未得到合法传唤情况下作出的;
    (四)该当事人之间的离婚案件,我国法院正在审理或已作出判决,或者第三国法院对该当事人之间作出的离婚案件判决已为我国法院所承认;
    (五)判决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危害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在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通过履行一定的程序审查,是可以在我国生效的。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国外离婚判决的申请的范围是:中国公民在外国申请离婚,申请中国人民法院承认其离婚判决的效力,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第1条
    “对与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中国籍当事人可以根据本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对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按照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