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寝室里有人酒后在我没有喝酒且没有招惹他的情况下对我进行辱骂,对我的私人物品进行损坏,我找他理论时殴打起来了但是是他先掐我脖子导致我感觉受到了危险才反击的算正当防卫吗?如果报警,他算是酒后滋事吗?我会受到处罚吗?

名誉毁谤
2023-12-29 14:28:1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行为人在酒后与他人打架,造成他人轻微伤的,一般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可以对其处以相应的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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