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证处给我的遗嘱丢了,我跑去公证处,因为是2000年的遗嘱,公证处放的原始文件也丢了,找不到,只有档案编码和名字,请问公证处能够开一个证明吗,证明就是有过遗嘱这件事。

遗产继承
2023-12-29 15: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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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证过的遗嘱弄丢了可以去公证处查询,公证处都是有留底的,遗嘱卷宗属于永久保存的。去公证处查询,可以要求公证处再出具一份公证书副本,副本费一般是20元(各地可能有所差异);当事人到公证处查询的时候需要已经去世人的死亡证明以及相互间的关系证明。
    当事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时,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1、公证过的遗嘱弄丢了可以去公证处查询,公证处都是有留底的,遗嘱卷宗属于永久保存的。
    2、去公证处查询,可以要求公证处再出具一份公证书副本,副本费一般是20元(各地可能有所差异);当事人到公证处查询的时候需要已经去世人的死亡证明以及相互间的关系证明。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遗嘱公证处留记录,公证的材料丢失可以去公证处查询。遗嘱卷宗属于永久保存的。可以去公证处查询,同时也可以要求公证处再出一份公证书副本。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三十五条,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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