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不立案如何解决

刑事辩护
2023-12-29 16: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不立案条件有:
    1、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或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
    2、经特赦令赦免的犯罪行为可不予立案;
    3、己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犯罪;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死亡,无法立案;
    5、依据刑法告诉才处理的,没有告诉或者控告人撤回告诉的不予立案;
    6、构成犯罪但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刑事案件的立案程序是什么:
    1、公安机关在发现犯罪事实或者接到报案后应该对立案材料进行一定的审查与处理;
    2、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阶段;
    3、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理由有:
    1.案件当中没有犯罪事实;
    2.案件当中的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在作出不予立案后,应当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 立案的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不立案可以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会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