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土地征用可以拒绝吗

征地补偿
2023-12-29 16:20: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拒绝,但是要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如果拒绝又不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的,负责征地的行政机关可以向其下达《责令交出土地通知》,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
    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
  • 可以拒绝,但是要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如果拒绝又不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的,负责征地的行政机关可以向其下达《责令交出土地通知》,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
    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
  • 农民拒绝征地的,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要求行政机关举行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如果还是拒绝征地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