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精神二级残疾是否具有劳动能力

工伤索赔
2023-12-29 16:3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精神二级残疾是可以办理病退的,但是一定要完全没有工作能力了。其中精神病的退职需5年以上病退需3年以上的达到以上条件,方可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劳动能力鉴定,精神病是需要及时治疗的,避免发病。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精神残疾二级可以参加工作。可以工作,只是有的工作种类对此类残疾人可能会有限制;可以通过求助民政局来安排,一般的大型企业尤其是外企,都会有一定比例的工作岗位是留给残障人士,尤其是精神残疾人士的工作的;另外如果有残疾证的话,还有的企业愿意接收这样的员工,政府对这样的企业是有优惠政策的。
    办残疾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申领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领人2寸免冠近照3张;
    3、个人医院病历。无原始病历,且残疾状况不明的,由申领人先行到区级以上医院检查,并根据不同残疾类别提供检查报告;
    4、《残疾证》遗失补办的,提供《遗失声明》,声明刊登后满一个月方可补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七条
    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第四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第四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无劳动能力、无扶养人或者扶养人不具有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予以供养。
    国家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残疾人供养、托养机构。
    残疾人供养、托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侮辱、虐待、遗弃残疾人。


  • 法律分析:精神病二级患者,申请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以由监护人带领,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伤残证明,到精神病医院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后,将报告交给有关部门即可。如果已经办理残疾证,凭残疾证就可以证明无劳动能力,可以申请退休。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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