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军婚可以诉讼离婚吗?

起诉离婚
2023-12-29 16: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军婚可以起诉离婚。具体如下:
    1、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必须经军人同意;
    2、军人不同意,原婚姻基础和婚后关系良好,非军人一方无重要、合法理由的,调解或者判决不得离婚;
    3、夫妻关系确实破裂,或者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婚姻不能继续维持的,经调解和解无效后,应当通过军队以上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思想工作,调解或者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军人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起诉离婚:收集相关证据,确认管辖法院,起草起诉状。然后,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确认双方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军人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一般由军事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下列民事案件,地方当事人向军事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提出申请的,军事法院应当受理:
    (一)军人或者军队单位执行职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二)当事人一方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侵权行为发生在营区内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三)当事人一方为军人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四)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不动产所在地、港口所在地、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在营区内,且当事人一方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案件;
    (五)申请宣告军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
    (六)申请认定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
  • 军人起诉离婚的方式:收集相关证据,确认管辖法院,起草起诉状。然后,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确认双方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军人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一般由军事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下列民事案件,地方当事人向军事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提出申请的,军事法院应当受理:
    (一)军人或者军队单位执行职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二)当事人一方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侵权行为发生在营区内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三)当事人一方为军人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四)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不动产所在地、港口所在地、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在营区内,且当事人一方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案件;
    (五)申请宣告军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
    (六)申请认定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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