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担保合同需要债务人知道吗?

抵押担保
2023-12-29 16:5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担保合同需要债务人知道。如果债务人本身是担保人,则需要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达成提供担保的一致意见;如果第三人是担保人,在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债务人需要知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担保合同一般是需要债务人知道的,但是即使债务人不知情,保证人依然可以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当债务人不还债时,债权人有权依照保证合同要求保证人还债。而且担保是为债务人分担的,所以债务人即使不知道的,也会乐于接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1、担保合同不需要债务人知道。担保合同的成立并不以债务人知情并同意为要件,债务人不知道的,保证人依然可以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当债务人不还债时,债权人有权依照保证合同要求保证人还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