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交6个月是不可以领的,失业保险需要连续缴费满1年才可以领取,缴费年限1年至4年的,每满一年可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并且需要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被迫中断就业才能够领取失业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